好律师都希望大家尽量不要打官司,劳力伤财。有人会说,没有官司律师吃什么。
诉讼业务只是律师业务的一部分,还有非诉业务。不过,理想和现实的差距总是大的。大部人只有在遇到纠纷了才会想起律师。就像只有生病了才会去找医生一样。
合同审核就是律师提供的一项法律服务,其实很多人是有这个需求的,只是通常他们会自己解决,因此就给将来的纠纷埋下隐患。如果能在签订的时候掌握一些专业知识,可以降低争议的几率,如果难以避免,那就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,这个损失不仅是金钱,有时候时间成本更贵。
在签合同的时候,除了合同主体、标的和权利义务之外,违约条款是很重要的部分。实务中我经常发现,很多合同金额很大,但条款却异常简单。可能是在合作的开始,双方出于信任或者碍于面子,违约条款写得随随便便。一旦产生纠纷,简单的事情就变得复杂了。
还有一个部分容易被忽视,那就是争议的解决办法,一般都套用模板:先友好协商,协商不成,到法院起诉。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呢?有的写得比较笼统,比如当地法院起诉;有的写得较具体,比如到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。但这种约定不一定有效,因为有很多案子属于专属管辖。还有模板里写的是仲裁解决。但对于什么是仲裁,合同双方估计都不知道。有的人可能知道仲裁处理比法院快,但可能不知道仲裁一般比法院贵,而且仲裁通常是一裁终局的,这是优点也是缺点,哪怕对结果不满意,可能也没法再去法院起诉了。
总结合同签订中,出现频率较高的几个问题:第一合同主体,一定要看清楚跟谁签,对方有没有权限,能不能承担法律后果。第二就是合同的效力,有很多原因会造成合同无效,一旦无效,很多约定就没用了。第三,履行,怎样的履行才算符合约定,这部分写得不具体,就很容易扯皮。第四,违约,具体怎样算违约,违约以后怎么办,可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,需要怎么承担违约责任。
这些都是合同纠纷打官司的争议焦点,约定得越清楚,麻烦会越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