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看到一个新闻,说李某在与妻子协议离婚期间,借名买房,他的理由是为了在离婚后能有安身之地。李某找到妹妹和妹夫,口头约定,借用妹妹的名义支付首付款购买一套房子,后期将按揭款转到妹夫的银行账户里,购房的原始凭证以及其它相关材料由张某保管。
离婚后,李某要求妹妹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,却遭到了妹妹的拒绝,并且还挂牌出售。于是李某起诉妹妹和妹夫,要求确认李某与他们关于借名买房的口头约定有效,并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500万元。由于李某手上有完整的证据材料,法庭确认了借名买房合同的有效性,但驳回了其它讼诉请求,因为法庭不确定李某的借名动机是否损害他前妻的利益。
所有,有的网友说,这俩是亲哥妹。借名买房引发的官司不是个案。
借名买房会有什么后果。从借名买房人是否有购房资格来看,有两种情况,第一,有购房资格,比如本案例中的李某,借名的约定是有效的,一般可以要求被借名人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。第二,没有购房资格,借名购房的约定一般会被认定无效,否则没有购房资格的人都可以这样操作来规避限购政策。在无效的情况下,借名人无权要求过户到自己名下,只能要求对方归还自己支付的款项,并且不能要求承担其他间接损失,比如涨价后的差价。
借名买房存在很大的风险。如果被借名人有债务,房产可能被抵押,甚至被拍卖。第二、如果被借名人出售房产,房子可能就回不来了。
有时候人不能太聪明,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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